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族节日的传承与发展是保护民族节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通过梳理民族节日传承与发展的历史,可以从中总结和归纳其中一些可取的经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一定的借鉴。本文以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颇族“目瑙纵歌”为个案,通过对陇川县景颇族“目瑙纵歌”发展历程的梳理和分析,指出民族社区精英、政府、民间社团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中具有的重要作用必须予以重视。
本文以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颇族“目瑙纵歌”为个案,试图通过对陇川县景颇族“目瑙纵歌”发展历程的梳理和分析,为民族节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进行一点尝试性的思考。
德宏州目瑙纵歌盛况
“目瑙纵歌”在景颇语中的意思是“大伙跳舞”。这是景颇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一般于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以后的九天内择双日举行,节期二至四天不等。
景颇族的“目瑙纵歌”原是一种融宗教和文化习俗为一体的传统庆典。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演化为各种不同类别的“目瑙”。大致有以下几种:1.“岁目瑙”,家庭财源茂盛,人丁兴旺时举行;2.“布当目瑙”,征战取得胜利时举行;3.“贡冉目瑙”,同胞兄弟分家自立门户时举行;4.“腾肯目瑙”,新建房屋住所落成时举行;5.“空然目瑙”贵族家娶亲办婚礼时举行;6.“达如目瑙”,出征时举行;7.“昔目瑙”,有名望的长者去世送葬时举行;8.“柱目瑙”,祭奠“木代”神时举行。不同类别的“目瑙”都有特定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整个过程都是由“瑙双”(领舞)队和“瑙巴”(表演)队组成的舞队来表现和完成的。
关于“目瑙”起源有三种传说:
其一,人类是向鸟儿学会了目脑舞,而鸟儿的目瑙舞又是从太阳神那里学来的。
其二,古时景颇族居住在一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人们过着幸福安乐的日子,然而有一天来了一个饮血吃人的魔王,他专靠吃小孩为生,还常常施展魔法,呼风唤雨,淹没田雨。人们从此陷入了深重的苦难。这时,一个名叫雷盼的景颇男子带领众人奋起反抗,经过激烈战斗,终于杀死了魔王,为民除了害。人们欣喜若狂,纵情歌舞欢庆胜利。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先降魔除邪的胜利,每年都要举行歌舞活动,并把这种歌舞活动称之为“目瑙”。
其三,景颇人的创世人宁贯瓦的父母对宁贯瓦说:“我俩死后,你要举行丧礼目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成大地,你也就能变成人,繁衍人类。”于是,宁贯瓦接受父母的旨意去太阳国学跳目瑙。在太阳国里,大家公推美丽的孔雀为目瑙舞的领舞人,孔雀不负众望,带领大家翩翩起舞,并悉心教会每个习舞者。宁贯瓦学成后,在人间也组织了目瑙舞会,他划定喜马拉雅山脚为舞场,把目瑙舞的线路刻画在目瑙柱上,并规定领舞之人要戴上孔雀羽帽,以纪念孔雀的授舞之恩。从此,目瑙诞生了,并世世相传,延至今日。
每逢目瑙节日,村村寨寨的景颇人身着节日盛装,纷纷从四面八方涌入目瑙广场。广场上人山人海,气氛热烈欢快而不失庄严古朴的特色。广场中央高竖着四根长约4米的目瑙柱,亦称雌雄柱,中间两根为阴,外面两根为阳,上面皆绘有精美而富有象征意义的图案:右边柱上往往绘以蕨菜花纹,象征团结奋进;左边常画回纹构成若干个四方形,并涂以不同颜色,表示景颇族的迁徙路线;中间两根柱子之间,交叉着两把长刀,为景颇民族骁勇强悍、坚强刚毅性格的具体标志。
目瑙柱的左侧立着一个方形架子,上层是吹唢呐的座位;前面挂着一个两米长的大皮鼓和一面直径一米多的大芒锣,供跳舞时伴奏用。广场四周用竹篱笆围起,目的是为了防止野鬼的侵入和牲畜的干扰。舞蹈开始时,鼓乐齐鸣,人们由两位德高望重且又熟悉目瑙舞路线的“瑙双”领头,后面跟着背铜炮和持长刀的队伍,妇女们拿着扇子或彩帕跟在最后,欢歌雀舞,热闹非凡。参舞者少则百多人,多则几千人,从清晨到日暮尽情歌舞,其间舞者跳累时可自动退场憩息片刻,而后又继续登场舞蹈。
传统的目瑙舞,行进路线严格按照目瑙柱上所示的花纹线路进行,即俗成的舞蹈规则,跳完两圈后,就要变换队形,分成两路:一路仍由领舞人带领,一部分人按照花纹的线路往前跳;另一路则变换舞姿,跳起自由的舞式,由舞蹈水平较高的“瑙巴”领头,在跳舞的同时,还有两对武士绕着广场周围跳,其中两人拿盾,两人持刀,以示驱赶野鬼。
过去,目瑙节活动都是由景颇族官家主办的,带有浓郁的宗教色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传统的民族歌舞节日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拓新。在节日期间不仅有传统的目瑙舞会,还举办各类文艺演出、书展、土特产品交流等活动。现在的“目瑙纵歌”已成为加强民族内部团结并向外展示其丰富民族特色,为广大景颇群众所深深喜爱的民族文艺活动。
“目瑙纵歌”作为一个民族的传统活动发展至今,宗教色彩和类别已日益淡化,它已成为景颇族约定俗成的并写入德宏州相关自治法规中的传统节日,统称为“主荣文蚌统肯瑙”。“目瑙纵歌”不仅记载着景颇人的历史,而且在族群认同中的维系力尤为突出。经过“目瑙纵歌”这种形式反复重现族群的历史记忆,拉近了生活在不同地区不同支系景颇人的心理距离,有效地把个体与群体联系起来,使之成为景颇民族与其他民族间认同与辨异的一个重要标准,从而凝聚起景颇族的族群认同。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景颇族族界标识,“目瑙纵歌”具有重要的族群象征意义和强化景颇族族群认同的实际功效。
每逢丰年,出征、凯旋、婚姻嫁娶、敬祭鬼神等重要活动,均要跳“目瑙”,主要由景颇族的山官、头人主持举办。而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其文化内涵及目的意义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庆祝抗战胜利、共和国成立以及民族政策的落实等诸多现实内容也会在“目瑙纵歌”这一传统歌舞形式中得到展现。由于相关史料的缺乏,对其早期传承的梳理较为困难,现今有精确历史记载和较有影响的目瑙纵歌活动主要有以下一些。
1911年,陇川弄欠山官勒排早山,举行了一次目瑙纵歌。
1925年,缅甸励板坝一所教景颇文的教会学校校长德其诺,在当地举行目瑙,缅甸许多处的景颇族,中国的陇川、瑞丽、耿马等处的景颇族都去参加。
1936年2月,瑞丽弄贤的线诺坎,在弄贤举行了目瑙。因为线诺坎他们改信基督教,缅甸八莫等地的教会很支持他们的行动,四处动员宣传。中国、缅甸的景颇族去了很多,约3~4万人。这是许多景颇族人记忆中较大的一次目瑙。
1945年,为庆祝抗日战争胜利,聚居在中缅边境的景颇族连续举行了好多次规模很大的目瑙。
从1935年至1956年期间,以“目代”神为内容的陇川景颇族官种(贵族)和寨头(小山官)以及有名望的民主人士在陇川地域举办过各种形式的目瑙。
1938~1948年间,陇川王子树乡帮角官家尚自贵和帮掌官家举行过官种目瑙。解放初期,1951年在贺瓦寨举行(规模较小);1952年司拉山在陇川广山举行目瑙纵歌。
1953年,清平乡弄弄寨官家尚早腊也举办“木代”神为主体的目瑙活动。
1950年后陇川的景颇族官家举办的最后一场目瑙是1956年6月在广瓦地区的石苗董举行。这是官种的最后目瑙,主办者是石苗董官家小姐勒排南帕。
受1966年至1976年之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影响,国内的“目瑙纵歌”盛会停办。
1979年德宏州盈江县支那乡的崩懂村由当地干部群众自发组织举办“目瑙纵歌”活动。
1980年正月十四至十五日在陇川县在县城中学运动场举办了陇川县首次景颇族“祝荣文蚌统肯目瑙”文化盛会,这是有史以来陇川县城最热闹的景颇族目瑙盛会。
1980至1982年三届目瑙纵的成功举办和潞西西山目瑙纵的成功举办。
1983年,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讨论通过,确立“目瑙纵歌”为德宏州法定的民族节日,时间为每年的正月十五、十六日。
从1986年起县里统一在朋生目瑙纵舞场举行,一直延续至今。
2002年2月陇川县政府成功举行了“中国首届景颇族目瑙纵歌节”,标志着陇川打造“中国目瑙纵歌之乡”的启动。
2006年5月20日,“目瑙纵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景颇族“目瑙纵歌”固然离不开最广大景颇民众的参与,但现实中民族社区精英、政府、民间社团三者所起的作用则是应给予特别关注的。
民族社区精英指的是那些在经济资源、政治地位、文化水平、社会关系、社区威信、办事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具有较强的自我意识与参与意识,并对本民族的发展具有一定影响或推动作用的人员。自古以来,民族社区精英就是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族民间文化,在民族民间的土壤里绵延传承,创新发展,其中那些民族社区精英在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景颇族“目瑙纵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恢复、传承和发展中可以看到,政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主导作用就在于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构,具有文化职能,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它不仅可以从物力财力上给与资助,而且还可以在人力上给与大力支援,离开政府的主导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无法正常有序地顺利开展下去。
社会团体作为连接政府部门和广大民众的重要组织也是必须得到重视的。社会团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中通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可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发挥巨大的社会影响力。
在景颇族目瑙纵歌传承和发展的历程中,一批由景颇族人士组织的民间社团对目瑙纵歌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中国景颇族文学学会(1988年8月成立)、德宏州陇川县景颇族文化发展协会(1990年11月成立)、德宏州盈江县景颇族文化艺术学会(1992年5月成立)、德宏州瑞丽市景颇族“文蚌”协会(1997年11月成立)等民间社团在传承、整理、保护、挖掘和发展景颇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景颇族文化同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人们对景颇族文化的了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民族国家已经成为了现代历史条件下社会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单元,尊重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加强民族团结才是真正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繁荣多元文化,国家长治久安,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正途。